夫妻婚内赠与该如何认定和适用法律?

我和另一半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有过财产方面的赠与行为。现在有些担心这个赠与的有效性,也不清楚后续如果出现问题该怎么处理。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婚内赠与是怎么认定的,又该适用哪些法律规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夫妻婚内赠与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过日子的时候,一方把自己的东西白送给另一方,另一方也同意收下。


在认定夫妻婚内赠与时,首先要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这就好比一方要清楚地告诉另一方,“我把这个东西送给你”,而不能含糊不清。比如,一方给另一方写了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说明将某套房产赠与对方,这就是很明确的意思表示。


其次,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如果是非法所得或者是无权处分的财产,那这个赠与就是无效的。举个例子,如果一方用偷来的钱给另一方买礼物,这种赠与肯定不被法律认可。


关于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主要的依据。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对于一些特殊财产,如不动产(房子),需要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赠与才算完成。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在法律上房子的所有权可能还没有真正转移。


同时,夫妻婚内赠与还可能涉及到夫妻财产制度的问题。我国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如果夫妻之间有关于财产的约定,那么婚内赠与要符合这个约定。比如,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就按照一般的赠与规则处理;如果约定是共同财产制,赠与的认定和处理可能会更复杂一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另外,如果在赠与后出现纠纷,比如赠与人反悔想撤销赠与,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一般来说,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