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免租期应该怎么表述?

我准备签一份租赁合同,里面涉及免租期。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在合同里准确表述免租期,是直接写免租几个月就行,还是有更规范的写法?怕表述不清以后出问题,想了解下正确的表述方式。
张凯执业律师

在租赁合同中,免租期的表述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益。规范、清晰的表述可以避免双方在后续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首先,需要明确免租期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这是免租期表述的核心内容。例如,可以这样描述:“本合同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其中,自[免租期起始日期]至[免租期结束日期]为免租期。”这样的表述明确了免租期在整个租赁期限中的具体时间段,双方都能清楚知晓免租的具体时间范围。


其次,要说明免租期内的权利和义务。虽然是免租期,但并不意味着双方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比如,在免租期内,承租方通常享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保管义务,避免对租赁物造成损坏。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在免租期内,承租方有权使用租赁物,但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此外,还应提及免租期与租金支付的关系。一般来说,免租期内是不需要支付租金的,但需要明确后续租金的起算时间和支付方式。例如:“免租期结束后,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于每月[具体日期]支付当月租金。”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免租期的表述也属于租赁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应遵循该条规定,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