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案件如何撤案?

我涉及一个拒执罪案件,现在想了解一下这个案件要怎么撤案。是要满足什么条件,还是有特定的流程呢?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从哪儿开始着手处理,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具体该怎么做。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拒执罪案件的撤案,首先要了解撤案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拒执罪案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那么就有可能撤案。具体撤案的流程,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这通常需要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认定案件存在可以撤案的法定情形。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如果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意味着案件不再进入审判程序。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案件已经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上述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对于涉及拒执罪想要撤案的当事人来说,如果认为案件存在符合撤案的情形,应当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存在法定的撤案事由。比如,如果是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说明自己虽然有一定的拒不执行行为,但并没有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