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证就住在一起了,现在打算分开,但是我们一起有一些财产,像一起买的家具、存的钱之类的。我不知道这种没结婚同居的情况,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别的分法,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非法同居”这一表述在现在已较少使用,一般称这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关系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有其特定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原则。


首先,要明确同居期间财产的范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一般共有财产。这里的“共同所得”,强调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而获得的财产,比如两人一起经营生意赚取的利润,或者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而一方在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因继承或赠与等获得的财产,若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表明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法院是会处理的。


在分割同居财产时,一般遵循的原则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能够明确各自的出资份额,就按照该比例分配财产。例如,两人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按照这个比例进行。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通常视为等额享有。


此外,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一般会尊重该约定。比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同居期间购买的某辆车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分割时就按照协议执行。


在实际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等。例如,购房合同、出资转账记录、购物发票等。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总之,同居财产分割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