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公司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共同经营一家公司,现在打算离婚,对于公司的分割问题很头疼。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夫妻公司在离婚时是怎么规定分割方式的,是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方法?希望了解具体的分割办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在离婚时,夫妻公司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公司的概念,夫妻公司通常指的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或者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公司。在分割时,要依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公司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双方的约定。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继续共同经营公司,重新划分各自的股份比例等。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另外,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存在负债等情况,在分割时也要考虑这些因素。要确定公司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总之,离婚时夫妻公司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