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如何进行协议离婚?

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和老公感情不和,双方都觉得过不下去了,想协议离婚。但不知道哺乳期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是什么,担心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所以来问问该怎么进行协议离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对于哺乳期的协议离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处于哺乳期,但只要双方自愿且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来办理。


具体的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这个协议非常重要,它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由于处于哺乳期,一般情况下,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这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约定。同时,协议中还要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共同债务的处理等。


签订好离婚协议后,双方需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通常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开始计算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总之,哺乳期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