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当发现丈夫有外遇而想离婚时,有两种常见的离婚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方式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好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种方式相对简单、便捷,能和平地结束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进行协议离婚时,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里要明确表示双方是自愿离婚,同时对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都要做出清晰的约定。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 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在财产分割上分歧较大,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等情况,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丈夫有外遇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是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证据方面,要尽量收集能证明丈夫有外遇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财产分割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 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丈夫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给无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总之,在处理因丈夫有外遇而离婚的问题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同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