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立案?

我之前经历了仲裁,现在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想申请不予执行。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向法院申请立案,是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如何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立案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指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该裁决存在法定的情形,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接下来是申请立案的具体步骤。第一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仲裁裁决的执行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也应向该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书面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的证据材料,比如仲裁程序违法的相关证据、仲裁员有贪污受贿行为的证据等。


第三步,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管辖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申请人缴纳诉讼费用。


第四步,等待法院审理。立案后,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对申请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补充材料、进行听证等。最终,法院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裁定是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