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交金账户设立日期该怎么填?

我在负责单位公交金账户设立相关事宜,在填写资料时,对账户设立日期这一项不知道该怎么填。是填去办理设立手续的日期,还是账户正式生效的日期,还是其他时间呢?实在拿不准,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单位公交金账户设立日期如何填写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公交金”,这里应该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因为在我国并没有“公交金”这样特定的账户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对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日期的填写,首先要清楚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具体来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日期应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办理缴存登记的日期。这是因为办理缴存登记标志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流程的正式开始,从这一日起,单位和职工就需要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比如,某单位于2025年1月1日成立,在2025年1月15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缴存登记,那么在相关表格中,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日期就应填写“2025年1月15日”。


正确填写设立日期,不仅有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确记录单位的缴存信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单位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现。如果填写错误,可能会导致缴存记录不准确,影响职工的公积金权益,甚至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单位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日期时,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对具体日期不确定,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