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干活不积极该怎么辞退?

我公司有个员工干活总是不积极,效率很低,严重影响了团队的工作进度。我想把他辞退,但又怕处理不当惹上麻烦。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该怎么做才能合法合理地辞退这样的员工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员工干活不积极时,企业若想辞退该员工,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流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一个关键概念。通俗来讲,如果企业有明确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且员工的消极工作行为达到了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企业就可以依据此来处理。比如,企业规定了每月的工作量标准,员工连续多个月都远远未达到,这就可能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另外,“不能胜任工作”也是一个重要情形。不能胜任工作指的是员工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企业发现员工干活不积极,不能直接辞退,而是要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企业要有完善且合法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经过民主程序,并且要向员工公示。第二步,对于干活不积极的员工,要做好日常的工作记录,收集其消极工作的证据。第三步,如果基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要确保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对应条款,并且证据充分。第四步,如果是基于“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要先进行培训或调岗,保留好相关的培训记录和调岗通知等文件。最后,在辞退员工时,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需要支付的话),并办理好离职手续。总之,企业辞退干活不积极的员工要严格依法进行,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