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时孩子怎么才能判给女方?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我们有一个孩子,我特别希望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具备什么条件孩子才能判给我。想了解下怎样做能让孩子的抚养权归我,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可能使孩子判给女方的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予优先考虑。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跟随女方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女方能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良好的教育条件等,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也会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几率。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