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款不还,如何办理法院的支付令?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现在还款期限到了,他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听说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当遇到别人欠款不还的情况,支付令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法律途径。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它具有程序简便、快速等优点。


首先,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也就是说,债权债务关系要明确,不存在其他争议,并且能够确保支付令可以送达到债务人手中。例如,你借钱给朋友,有借条等明确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且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同时知道朋友的准确送达地址,就基本满足了申请条件。


其次,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一般来说,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这里的事实就是借款的经过,证据可以是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信息等。


然后是申请的流程。债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通常是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如果受理,法院会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等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申请支付令是一个相对简便的追讨欠款的方式,但也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在申请前,要确保证据充分,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