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该怎么处理?
我所在的工会在和企业进行集体协商,讨论工资待遇等问题。但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和企业产生了较大的争议,双方僵持不下。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处理这些争议,有哪些途径和方法可以解决呢?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工会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集体协商的概念。集体协商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雇主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它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当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集体合同规定》明确了相应的处理办法。如果是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具体的协调处理程序如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争议复杂或遇影响处理的其他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听取双方的陈述,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协调处理意见。
另外,除了行政协调处理的方式,双方也可以尝试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争议。这需要双方保持理性和克制,以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进 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自行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倾听对方的想法,通过妥协和让步来达成一致。
总之,当工会集体协商发生争议时,既可以通过行政协调处理,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在处理争议的过程中,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对方的权利,以合法、合理、公平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