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没签劳动合同,感觉这应该算事实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和公司协商补签合同,还是有其他的办法?要是公司不配合,我又该怎么做呢?希望能了解下处理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方法。
张凯执业律师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你为单位干活,单位给你发工资,虽然没签合同,但实际上存在劳动的关系。


处理事实劳动关系,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主动和单位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重要事项。这样能让双方的关系更加规范,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确实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如果仲裁结果劳动者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