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怎么处理?

我爸在工地干活时突发心脏病去世了,我们家属现在都很慌,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找工地负责人协商赔偿,还是走法律程序呢?也不清楚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能获得的赔偿标准,希望有人能给详细说说。
张凯执业律师

当在工地突发心脏病死亡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下面将从不同情形、处理流程以及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不同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工人是在工地干活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并且在48小时内死亡,那么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伤。但如果超过了48小时才死亡,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接下来是处理流程。第一步,进行工伤认定。家属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一般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二步,如果认定为工伤,就进入到赔偿阶段。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处理过程中,如果家属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总之,在工地突发心脏病死亡的处理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家属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