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该如何办理?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我生病没办法工作,没了收入来源,生活很困难。我知道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可我不知道该怎么让对方履行这个义务,是直接和对方说就行,还是有什么法律流程?想了解下具体该如何办理。
张凯执业律师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当一方因患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有义务给予扶助和供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如果要让对方履行扶养义务,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夫妻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说明自己目前的困难处境以及需要对方提供的帮助,达成一致后,由对方按照约定提供经济支持或生活照料。这种方式比较温和,有助于维护夫妻关系。


若协商不成,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并支付扶养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据(如病历、失业证明、收入证明等),以及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