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卖如何鉴定工伤赔偿?

我是一名外卖员,前几天送外卖途中出了意外,受了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怎么去做工伤鉴定和申请赔偿,想了解具体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是怎么确定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送外卖鉴定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流程的过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外卖员来说,在送外卖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是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送外卖的过程通常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种情况。


外卖员要进行工伤鉴定赔偿,第一步是要确定劳动关系。如果外卖员与外卖平台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平台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一般来说,有劳动合同就能证明劳动关系。要是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步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第三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就是确定赔偿。如果认定为工伤且完成劳动能力鉴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会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总之,送外卖鉴定工伤赔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