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从犯认定是怎样的?

我朋友被卷入了一起诈骗案,现在警方说他可能是从犯。我不太明白在诈骗罪里,从犯是怎么认定的。他只是在别人诈骗过程中帮了点小忙,没有直接参与主要诈骗行为,这种情况算从犯吗?想了解下认定从犯的标准。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领域,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是一个重要且严谨的问题。要搞清楚诈骗罪从犯的认定,首先得明白什么是诈骗罪以及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诈骗罪从犯的认定,通常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起次要作用的从犯。这类从犯虽然参与了实施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所起的作用比较小。比如在整个诈骗计划中,他们只是负责一些边缘性的工作,像协助收集一些不关键的资料,或者在诈骗现场做一些无关紧要的辅助动作等。他们的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例如,在一个诈骗团伙以虚假投资项目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中,某人只是帮忙打印了一些虚假的项目资料,但并没有直接参与与被害人的沟通、虚假承诺等核心诈骗行为,那么这个人就可能被认定为起次要作用的从犯。


另一方面是起辅助作用的从犯。这类从犯不直接参与具体的诈骗行为,而是为实施诈骗创造有利条件。常见的情况包括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等。比如有人为诈骗团伙提供了用于诈骗的通讯设备,或者为他们提供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等,这些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但为诈骗行为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帮助,也会被认定为从犯。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诈骗罪从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要结合犯罪嫌疑人在整个诈骗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所起的作用大小、参与的程度以及主观故意等情况来判断。司法机关会通过对各种证据的审查,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来确定其是否构成从犯。并且,从犯的认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与主犯的行为和作用进行对比分析。


总之,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