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罪如何判?
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担心自己可能会违约,想了解如果真构成违约责任罪,法院会怎么判。我不太清楚违约责任罪的量刑标准,心里很没底,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对这种罪行的判决的,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张
✓张凯执业律师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违约责任罪”这样的罪名。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和犯罪有着本质区别。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继续履行,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违约不想卖房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房屋过户手续。这就是让违约方继续履行其原本在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常见于商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例如购买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修理、更换等。
赔偿损失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在商业合作中,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失去了预期的商业利润,违约方就需要对这部分可预见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