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彩礼首饰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结婚时给了彩礼,也买了首饰,现在就想知道这些彩礼和首饰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怎么判,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有啥依据,所以想问问。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彩礼和首饰的判决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彩礼。彩礼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在离婚时男方是有可能要回彩礼的。例如,双方结婚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要离婚,那么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
接着说说首饰。首饰的性质认定较为复杂。如果首饰是在结婚前购买并赠与女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因为这可以看作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赠与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但如果首饰是婚后购买的,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例如,双方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了首饰,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该首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