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想把户口迁回娘家,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和老公感情还可以,没打算离婚。但我想把户口迁回娘家,这样办事方便些。可老公不同意,说迁户口会影响家庭。我很纠结,不知道在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能不能迁回户口,该怎么做。
张凯执业律师

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想把户口迁回娘家,即便男方不同意,也是有办法实现的。下面为你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操作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户口迁移的基本概念。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办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这表明,户口迁移主要是依据个人意愿和符合规定的迁移条件,而非取决于配偶是否同意。


接下来,说一下具体的办理步骤。第一步,要取得娘家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的准迁证。你需要向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比如你在娘家的房产证明(如果有)、与娘家亲属的关系证明等,以证明你有迁回的合理理由和条件。一般来说,如果你的娘家同意你迁入,并且你符合当地的户籍迁入政策,户籍管理部门会核发准迁证。第二步,拿到准迁证后,再回到你目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你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即使男方不同意,只要你持有合法的准迁证,派出所是应该为你办理迁出手续的。第三步,最后带着迁出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娘家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有一些额外的要求和规定。比如,可能要求你在娘家有固定的住所,或者满足一定的居住时间等。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之前,最好先详细咨询娘家所在地和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确保准备齐全,顺利办理。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男方故意刁难,不给你户口本等情况,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你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情况,他们会根据相关规定为你提供相应的帮助,比如通过查阅户籍档案等方式来办理手续。也可以寻求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让他们协助沟通解决问题。总之,只要你符合迁移条件,依法依规办理,就能够实现将户口迁回娘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