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具体怎么给?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个孩子,现在在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犯了难,不知道具体该怎么给,是一次性给还是按月给,给多少合适,有没有什么标准,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是许多当事人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具体该怎么给。 首先,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所说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包括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等。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其次,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也有多种选择。常见的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或年为单位进行支付,这种方式对于支付方来说,经济压力相对较小,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收入规律。一次性给付则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子女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需要谨慎使用,要综合考虑支付方的经济状况和支付意愿等因素。 另外,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最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同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随着子女的成长和生活成本的变化,如果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总之,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是比较理想的方式。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