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房产税是如何缴纳的?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出去了,和租户签了租赁合同。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关于租赁合同的房产税该怎么缴纳。是我来交还是租户交?缴纳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租赁合同房产税如何缴纳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对于租赁合同涉及的房产税缴纳,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从租计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也就是说,如果您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取得了租金收入,那么就需要按照租金收入的12%来缴纳房产税。例如,您每月收取的租金是5000元,那么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5000×12% = 600元。



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这里强调的是个人出租住房,而且不论住房是用于居住还是经营等其他用途,都按照4%的优惠税率征收。比如,您个人出租一套住房,每月租金3000元,那么每月缴纳的房产税就是3000×4% = 120元。



第二种情况是从价计征。当房产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时,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税率为1.2%。从价计征一般不直接涉及租赁合同,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承担房产原值相关的一些税费等情况时,也可能会产生关联。



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是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在缴纳方式上,一般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您可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进行申报缴纳。总之,准确了解租赁合同房产税的缴纳规定,有助于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