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违约时如何强行收回房屋?

我把房子租给了别人,结果租户违约了,没按合同按时交租金。我想让他搬走,把房子收回来,但他不肯。我不太清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该怎么做才能强行收回房子,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流程和办法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租户违约时,房东想要强行收回房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步骤和规定。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租户违约。违约就是租户没有按照租赁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比如没有按时交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设施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发现租户违约后,房东第一步应该做的是书面通知租户。在通知里详细说明租户违约的情况,比如是哪一项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哪一条款。同时,要求租户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这个合理期限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来定,比如欠租的话,可以给个7 - 15天的期限。


如果租户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没有改正违约行为,房东就可以考虑解除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以,房东要再次书面通知租户解除合同,并要求租户在一定期限内搬离房屋。


如果租户还是拒绝搬离,房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租户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租户仍然不执行判决,房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租户搬离房屋。


在整个过程中,房东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违约通知、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处理中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