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该如何进行反驳?

我配偶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我不想离,也不认同他起诉书中的一些说法。我不清楚在法庭上该怎么反驳他的观点和诉求,也不知道反驳要依据什么,担心自己说错话影响结果,想知道起诉离婚时到底该如何反驳。
张凯执业律师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如果要进行反驳,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并且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理由。 首先,要明确反驳的目的,即不想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有不同意见。


如果不想离婚,那么重点在于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反驳时可以列举一些能体现夫妻感情还存在的事实。比如,回忆夫妻双方曾经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像一起旅游、庆祝重要节日等温馨时刻;讲述日常生活中相互关心、照顾的事例,比如一方生病时另一方悉心照料;说明近期夫妻之间仍有正常的交流和互动等。同时,对于对方声称的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进行反驳,要有事实依据。如果对方说因为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你可以说明吵架只是偶尔的情绪宣泄,并不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而且事后双方都会主动和解。


若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反驳时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比如,对于对方声称某一财产为共同财产的说法,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你在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涉及房产,要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如果是车辆,要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等。同时,对于财产的分割方式,要说明自己的理由和依据,比如自己在家庭生活中对财产的贡献较大等。


要是对子女抚养权有不同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反驳时要强调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比如自己有稳定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自己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能够关注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自己的教育理念更有利于孩子的发展等。同时,指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因素,比如对方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对方有不良嗜好,可能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