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离开本市要怎么报备?

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因为一些重要的事情需要离开本市。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向相关部门报备,也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走哪些流程。怕自己操作不当违反规定,想了解下详细的报备方法。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需要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备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里,但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具体的报备流程如下:首先,被取保候审人要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这个书面申请要写清楚离开本市的理由、前往的地点、预计离开的时间和返回的时间等信息。理由必须是合理且充分的,比如是因为治疗重大疾病、处理直系亲属的重大突发事情等。


然后,执行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执行机关主要考虑的是是否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以及是否存在逃跑等风险。如果认为申请合理,就会批准申请;如果认为存在问题,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者直接不批准。


在获得批准之后,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地点出行,并且在返回居住地后,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违反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