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和租房的情况下怎么填报个税?

我现在既有房贷要还,同时也在租房住,在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不太清楚该怎么操作,是两个都能填报扣除,还是只能选一个呢?具体该按照什么规则来填报?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有房贷和租房时如何填报个税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政策,其中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就是两项重要的扣除项目。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里强调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非首套房贷不能享受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则根据不同的城市,扣除标准有所不同。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然而,在既有房贷又有租房的情况下,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只能二选一进行填报。


那该如何选择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住房贷款符合首套住房贷款的条件,且所在租房城市的扣除标准低于每月1000元,那么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可能更划算。比如你在一个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租房,每月租金扣除标准是800元,而房贷利息能扣除1000元,此时选房贷利息扣除更合适。


反之,如果所在租房城市扣除标准高于每月1000元,例如在直辖市租房,每月可扣除1500元,这种情况下选择住房租金扣除更能减轻税负。


在填报时,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打开APP后,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住房贷款合同信息、租房合同信息等。同时,要留存好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