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达到多少钱会立案?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下面我们分别来看这两个罪名关于立案金额的规定。
首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也就是说,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个人非法集资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达到100万元以上,就满足了立案标准之一。这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俗来讲,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然后是集资诈骗罪。根据上述解释第五条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同,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这里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集资后携带集资款逃匿、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等行为。一旦达到相应的立案金额标准,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立案不仅仅只看金额,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参与人数、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如果发现可能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