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靠企吃企有什么形式?
在我国,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靠企吃企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常见形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靠企吃企”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某些人利用自己在企业中的职权或者便利条件,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企业获取利益,损害企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靠企吃企常见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直接违规持股。某些企业管理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或者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私自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例如,一些国企高管,在没有经过上级批准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持有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非上市公司股份,从而在业务合作中为自己谋取私利。这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未经批准在其他企业兼职或者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二是关联交易获利。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让所在企业与自己持股的非上市公司进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比如,抬高采购价格、降低销售价格等,使得利益流向自己持股的公司。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三是内 幕交易。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人员,利用在所在企业获得的内幕信息,为自己持股的公司谋取利益。比如,提前得知企业的重大项目计划,然后让自己持股的公司提前布局,获取竞争优势。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
四是利益输送。通过各种方式将企业的资金、资源等输送给自己持股的非上市公司。例如,为非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借款等,却不考虑风险和回报。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公司法》以及相关金融监管法规。
对于这些违规行为,我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制裁。一旦发现,相关人员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企业也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