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老年人产生大额消费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我家老人被人诱导进行了大额消费,我想知道诱导老人产生大额消费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行为,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老人的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诱导老年人产生大额消费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涉及多种性质,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或显失公平。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商家故意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品,这就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老年人在被诱导产生错误认识后进行大额消费,其消费行为并非基于真实意愿,此时老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该消费合同,并要求商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在诱导老年人消费的场景中,如果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相对较弱等特点,以不合理的高价出售商品或服务,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老年人或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显失公平的消费合同。


其次,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看,这种诱导行为可能侵犯了老年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诱导老年人消费,就侵犯了老年人的知情权。同时,该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诱导老年人产生大额消费,可能限制了老年人的自主选择权。对于这种情况,老年人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


此外,如果诱导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老年人的大额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遇到诱导老年人产生大额消费的情况时,老年人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消费凭证、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以便更好地证明商家的诱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