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扣除需要交城建税吗?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的时候,遇到了进项税加计扣除的情况。不太清楚这部分加计扣除的进项税,在计算城建税的时候要不要算进去。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进项税加计扣除需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进项税加计扣除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加计扣除和城建税。


进项税加计扣除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扶持特定行业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额外计算出一个加计抵减额,用于抵减应纳税额。例如,某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万元,加计扣除比例为10%,那么就可以额外加计抵减10万元的应纳税额。


而城建税,全称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为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提供资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的相关规定,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进项税加计扣除抵减的是增值税应纳税额,而不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也就是说,在计算城建税时,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基础,加计扣除部分并不影响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数额。所以,进项税加计扣除部分不需要缴纳城建税。


举个例子,某企业当期销项税额为2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万元,按照10%的加计扣除比例,加计抵减额为1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为200 - 100 - 10 = 90万元。在计算城建税时,是以这90万元为计税依据,而不是以包含加计扣除的数额为依据。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进项税加计扣除不需要缴纳城建税。纳税人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正确计算和缴纳各项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