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自愿离家出走,家人报警有用吗?

孩子16岁了,前几天说要出去闯荡,就自愿离家出走了。家里人都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去报警有没有用,能不能通过警察找到孩子,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16岁孩子自愿离家出走的情况下,家人报警是有用的。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16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6岁的孩子虽然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在很多方面还不具备完全成熟的心智和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报警后,公安机关会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此类情况。一般来说,对于失踪人口的报警,警方会进行登记和调查。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失踪,警方会高度重视,因为这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保护。警方会通过各种手段,如查看监控、询问相关人员等,尽力查找孩子的下落。


此外,即便孩子是自愿离家出走,其家人也可能无法确认孩子在外面是否面临危险或受到不良影响。报警可以借助警方的专业力量和资源,尽快找到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家人报警是非常必要且有用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