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20%的试用期工资是否合法?
我在试用期,公司说要扣除20%的工资。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我很需要这份工作,可也不想平白无故少拿这么多钱。想问问这种扣除20%试用期工资的做法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依据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讨论扣除20%试用期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试用期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有两个下限标准,一是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二是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标准需同时满足。
接下来分析扣除20%试用期工资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扣除20%工资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仍然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种扣除行为在工资数额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每月5000元,其80%是4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用人单位扣除20%后给劳动者发放4000元,这就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扣除20%工资后,劳动者的工资低于了上述两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那么这种扣除就是不合法的。例如,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3000元,扣除20%后变为2400元,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500元,此时这种扣除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此外,即使工资数额符合标准,用人单位扣除工资还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扣除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补足工资差额。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