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行为构成犯罪还是行为人构成犯罪?
在探讨是行为构成犯罪还是行为人构成犯罪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犯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了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首先,从“行为构成犯罪”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犯罪的定义,“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表明犯罪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例如,张三实施了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当这个行为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标准,如盗窃财物的价值达到了一定数额,那么这个盗窃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强调的是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后果,只要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为犯罪。
然而,单纯的行为并不足以完全认定犯罪,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因素。这就涉及到“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方面。在刑法中,行为人需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才能构成犯罪。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第十八条规定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即使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如果行为人不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例如,一个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盗窃行为,由于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就不能认定其构成盗窃罪。
此外,犯罪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例如,李四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那么李四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如果王五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结果真的导致他人受伤,那么王五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综上所述,犯罪的认定既离不开行为,也离不开行为人。行为是犯罪的外在表现,而行为人则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只有当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并且行为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相应的主观罪过,才能认定为犯罪。也就是说,犯罪是行为和行为人相结合的产物,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