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是绝对不加刑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了刑,我对判决结果不太满意,打算上诉。但我又担心上诉后会不会反而加重刑罚。我想知道上诉是不是绝对不会加刑的,心里好有个底,不然一直纠结着也不是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上诉并非绝对不加刑。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上诉不加刑”原则。它指的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消除他们因为害怕上诉会被加刑而不敢上诉的顾虑,确保上诉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让司法纠错机制得以正常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就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上诉不加刑原则。


然而,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就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因为,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抗诉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如果原判决存在量刑过轻等问题,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就可以重新审视量刑。而自诉人上诉则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其认为原判决对被告人处罚过轻,二审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另外,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里的“新的犯罪事实”是指在原一审判决后发现的被告人的其他犯罪行为,这些新事实会影响到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所以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新情况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上诉不是绝对不加刑的,我们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情况,才能正确认识上诉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