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不给钱是否犯法?

去商店买了东西,因为一些原因没给钱就走了,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想了解下买东西不给钱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会不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买东西不给钱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民事角度来说,买卖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当消费者挑选商品并决定购买时,就与商家达成了一个口头或书面的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消费者有支付相应价款的义务,商家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商品的义务。如果买东西不给钱,就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支付价款,还可以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比如利息损失等。


从刑事角度来看,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拿走商品且不给钱,可能会构成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商品不给钱,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可能构成盗窃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如果使用了欺骗手段,使商家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商品,不给钱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总之,买东西不给钱很可能会触犯法律,在日常交易中,我们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