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自愿工作是否犯法?
我知道使用童工是不对的,但我遇到个情况,有个孩子说是自愿出来工作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要是雇佣他工作,这算犯法吗?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童工自愿工作是否犯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童工”的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而言,国家是严格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也就是说,不管童工是不是自愿来工作,只要用人单位雇佣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的立法本意来讲,禁止使用童工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未成年人正处在身体发育和接受教育的重要阶段,过早参加工作会对他们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法律不会因为童工自愿工作,就允许用人单位招用。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如果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比如一些文艺团体招收儿童演员,体育队招收儿童运动员等,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可以的。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即使童工是自愿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他 们也是犯法的。法律通过严格的规定,来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和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