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婚姻在法律上有效吗?
我结婚时是受到对方胁迫才同意的,现在想知道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我很担心自己一直被困在这段不情愿的婚姻里,不知道法律能不能给我一个解决办法,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张
✓张 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涉及到可撤销婚姻这一概念。可撤销婚姻指的是虽然具备了结婚的形式要件,但由于存在可撤销的原因,受胁迫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请求撤销该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意味着,如果一方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结婚,那么受胁迫的一方拥有向法院申请撤销这段婚姻的权利。
当受胁迫的一方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后,这段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一旦婚姻被撤销,就相当于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所以,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婚姻,在受胁迫方未行使撤销权之前是有效的,但受胁迫方有权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