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镜误诊算医疗事故吗,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去医院做肠镜检查,结果被误诊了,导致后续治疗走了弯路。我想知道这种肠镜误诊的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呢?如果算的话,又该怎么要求医院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看看肠镜误诊是否算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和医生因为过错给患者带来了身体伤害。


对于肠镜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判断。该条例第二条明确了医疗事故的定义,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判断肠镜误诊是不是医疗事故,关键在于看医院和医生在诊断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这种误诊是否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比如,医生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按照正常的诊疗规范操作,导致肠镜检查结果出错,而且这个错误的诊断让患者接受了不必要的治疗或者延误了正确的治疗,给患者身体带来了伤害,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如果确定肠镜误诊属于医疗事故,那赔偿问题就有法可依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专门对医疗事故的赔偿做了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是这样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患者要获得赔偿,一般要先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那就按照协商结果执行。要是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