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裁定才是结案时间吗?

我之前打了一场官司,判决书下来后又出了更正裁定。现在我搞不清楚这个案子的结案时间到底怎么算,是判决书送达时间算结案,还是得等更正裁定出来才算结案呢?我想弄明白这里面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实践中,要判断更正裁定是否为结案时间,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结案时间通常是指案件审理终结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当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时,就意味着案件结案。比如在一审普通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没有上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没有上诉,那么法律文书就会生效,此时案件也就结案了。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该条明确了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


而更正裁定,它主要是对法律文书中的笔误等进行更正。笔误包括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更正裁定并不改变原判决、裁定的实质内容,只是对一些小的错误进行修正。


所以,一般来说,更正裁定并不影响案件的结案时间。结案时间还是按照原判决、裁定生效的时间来确定。例如,原判决书在送达后15日上诉期届满,双方都未上诉,那么此时案件就已经结案,后续作出的更正裁定并不会改变这个已经确定的结案时间。但如果更正裁定是对原判决、裁定的实质内容进行了变更,比如对判决结果中的金额、责任承担方式等进行了修改,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进而确定结案时间。总之,要判断更正裁定是否为结案时间,需要根据更正裁定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