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还需要交诉讼费吗?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现在又不想离了,打算撤诉。但我担心撤诉后还得交诉讼费,毕竟打官司也花了不少心思。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交诉讼费吗?是全部交,还是交一部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当事人选择撤诉,关于诉讼费是否需要缴纳以及缴纳多少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法院受理案件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意味着,当你申请离婚撤诉时,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但不用全额缴纳,只需要缴纳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开始你起诉离婚时,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是200元,那么在你撤诉后,你只需要缴纳100元就可以了。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其他诉讼费用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比如鉴定费、公告费等。这些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以及缴纳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实际产生了这些费用,并且是合理必要的,那么即使撤诉,通常也需要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