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骂人算寻衅滋事吗?
在商场里和人起了争执,对方情绪激动开始骂人,周围围了不少人,影响挺不好的。想知道这种在公共场所骂人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算不算是寻衅滋事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这方面是怎么界定的。
张
✓张凯执业律师
要判断在公共场所骂人是否算寻衅滋事,需要先理解寻衅滋事的概念。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这里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就涵盖了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也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所以,如果只是偶尔的、一般性的骂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通常不构成寻衅滋事。但如果骂人的行为情节恶劣,比如长时间、多次辱骂他人,引起周围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营业中断等严重影响公共场所秩序的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