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过程中谈恋爱是否可行?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目前还在走法律程序。但最近我遇到了一个很有好感的人,我想和他开始谈恋爱,可又担心这样做会在法律上有什么问题,影响我的离婚官司。所以我想问问,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到底能不能谈恋爱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是否可以谈恋爱,需要从法律层面和实际影响两个角度来分析。
从法律层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法院还未作出有效的离婚判决或者调解书,或者双方还没有完成离婚登记,那么夫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是存续的。而我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倡导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时谈恋爱,这种行为可能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从实际影响方面来看,在起诉离婚期间谈恋爱,可能会对离婚案件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如果对方知晓并掌握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亲密照片等,对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方面向法院提出对自己更有利的主张。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过错情况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可能导致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同时,在争夺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有过错方的恋爱 行为可能会被法院认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从而影响其获得子女抚养权。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起诉离婚过程中谈恋爱,但考虑到法律规定和实际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建议在离婚程序彻底完成之后再开始新的恋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