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代签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我最近和卖家谈好了买房子的事,卖家让我交定金,可我当时有事没办法签定金合同,就让我亲属帮我代签了。现在我有点担心这个合同是否有效,万一之后有纠纷就麻烦了,想知道在法律上亲属代签的定金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亲属代签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首先,要明确定金合同的概念。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主合同能够顺利履行,提前交一笔钱作为担保。


对于亲属代签定金合同的效力问题,关键在于是否有合法的授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亲属在代签定金合同时,有您明确的授权,比如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明确表示让亲属代您签订定金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亲属的代签行为就相当于您自己的行为,合同对您具有约束力。


然而,如果亲属没有得到您的授权就代签了定金合同,合同的效力就处于待定状态。此时,您有两种选择。如果您事后对这份合同进行追认,认可了亲属的代签行为,那么合同就会从效力待定变为有效,您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如果您不追认这份合同,那么合同对您就不发生效力,您不需要承担合同中的义务。不过,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就是表见代理。例如,亲属在代签时,向对方出示了一些让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证据,如您与亲属之间的亲密关系,并且在以往的交易中您也让亲属处理过类似事务,对方基于这些情况有理由相信亲属有代理权,那么即使您没有实际授权,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此外,还需要考虑相对人的善意。在签订定金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不知道亲属没有代理权,并且是基于善意签订的合同,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合同效力的认定。如果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没有过错,而您又不追认合同,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赔偿对方因为签订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亲属代签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是否有授权、是否追认以及相对人的善意等因素。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