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死人是医疗事故吗?能赔偿吗?

亲人在透析过程中去世了,心里特别难受和困惑。不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我们家属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知道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判断透析死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要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一是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比如在透析过程中,医护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透析设备的操作、药品的使用等。二是看是否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医护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但因为疏忽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患者死亡,就可能存在过失。三是看是否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在这个案例中就是患者死亡。四是这种过失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死亡是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


如果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为医疗事故,患者家属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会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其他过错,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家属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家属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