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书就算是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书,本以为这样就算离婚了。但朋友说好像没这么简单。我不太清楚签完离婚协议书到底算不算离婚,是签了就生效,还是得办其他手续呢?
张凯执业律师

签完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就是离婚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逻辑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简单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是一种民事合同。然而,它仅仅是一份协议,并不具备直接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只有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对于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当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且该判决生效时,婚姻关系才解除。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也不是离婚的直接依据。


所以,签完离婚协议书,只是为离婚做了前期准备工作。如果是协议离婚,必须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这样婚姻关系才会依法解除。总之,签完离婚协议书并不等同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