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做了约定。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份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万一之后对方反悔了怎么办?想了解下离婚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
张凯执业律师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在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如果只是签了字,但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个离婚协议虽然成立了,但还没有生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有完成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还是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