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吗?

我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才过了一年,我因为个人发展想提前终止合同。不知道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算不算是违约呀?我挺担心会有法律责任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是否算违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不算违约。例如,小李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他想换个工作环境,只要他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就可能构成违约。比如,小张突然离职,导致公司的一个重要项目无人接手,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小张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擅自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违约行为。例如,公司仅仅因为经营效益不好,没有与员工协商,就直接辞退员工,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行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