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钱属于婚前财产吗?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前段时间给了对方订婚钱。现在对于这笔订婚钱的性质有点疑惑,不清楚它到底属不属于婚前财产。因为涉及之后可能的财产处理和分配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弄清楚订婚钱在法律上的界定。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判断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在于财产取得的时间节点,即是否在结婚登记之前。


而订婚钱,通常也被称为彩礼,是按照民间习俗,在订立婚约时,一方或其家庭成员向另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的钱物。关于订婚钱的性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它一定属于婚前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订婚钱(彩礼)的处理和婚姻的状态紧密相关。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给付的订婚钱可能需要返还,这种情况下它并不属于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在离婚时也可能涉及订婚钱的返还问题。


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不存在需要返还订婚钱的情形,那么对于这笔订婚钱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给付订婚钱时明确是给一方个人的,那么可以视为这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作为双方共同生活的筹备资金等情况,就可能不属于单纯的婚前财产。总之,订婚钱是否属于婚前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