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是否意味着已经正式立案?

我收到了立案调查的通知,但是不太清楚这个立案调查是不是就等同于已经正式立案了。我想知道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区别,立案调查是不是就算进入正式的立案程序了呢?
张凯执业律师

立案调查与正式立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立案调查是否意味着已经正式立案。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立案调查是指相关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对发现的线索、举报等情况进行初步的核实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追究责任。正式立案则是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该案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将其作为一个案件进行侦查、审判等处理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这表明正式立案是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的。


在实际操作中,立案调查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已经正式立案。立案调查可能只是初步的调查阶段,在这个阶段,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只有当经过调查,符合正式立案的条件时,才会作出正式立案的决定。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执法机关接到举报后,会先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发现有初步的证据表明存在犯罪事实,但还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来确定是否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此时就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只有当证据充分,满足立案条件时,才会正式立案。


然而,也存在一些情况,立案调查和正式立案的界限可能不是那么清晰。有些情况下,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可能会一边进行调查,一边履行正式立案的手续。但无论如何,最终判断是否正式立案,还是要以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正式立案决定为准。通常,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会向相关当事人送达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以此来明确案件已经正式立案。


综上所述,立案调查并不必然意味着已经正式立案。立案调查是一个前期的调查过程,而正式立案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决定。当事人如果想确定案件是否已经正式立案,应当以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正式通知和法律文书为准。